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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关于停止受理特种作业等培训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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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关于停止受理特种作业等培训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8 17:19:04 | 文章来源:郑州市建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考试和培训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18〕28号),按照省安监局要求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考试机构中承担安全生产考试管理职责,又开展社会化培训的事业单位,必须在2018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要求,彻底剥离有关社会化培训工作,仅从事安全生产考试工作职责。由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接,实行市场化运作。

为落实省局要求,从2018年10月1日起郑州市安全生产教育中心不再受理特种作业、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业务。


停止受理的培训项目


一、特种作业人员

  1.高压电工作业

2.低压电工作业

3.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4.钎焊作业

5.压力焊作业

6.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7.登高架设作业

8.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9.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10.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1.其他的特种作业

12.特种作业复审(含以上1-11项等)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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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考试和培训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18〕28号),按照省安监局要求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考试机构中承担安全生产考试管理职责,又开展社会化培训的事业单位,必须在2018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要求,彻底剥离有关社会化培训工作,仅从事安全生产考试工作职责。由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接,实行市场化运作。

为落实省局要求,从2018年10月1日起郑州市安全生产教育中心不再受理特种作业、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业务。


停止受理的培训项目


一、特种作业人员

  1.高压电工作业

2.低压电工作业

3.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4.钎焊作业

5.压力焊作业

6.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7.登高架设作业

8.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9.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10.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1.其他的特种作业

12.特种作业复审(含以上1-11项等)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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