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建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主要办理(电工证、叉车证、焊工证、塔吊司机证、十大员证、三类人员证等),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一站式服务中心!
值得警惕:建筑机械起重伤害事故实际一直位居第二!

新闻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建安职业技能培训 > 新闻动态

值得警惕:建筑机械起重伤害事故实际一直位居第二!

发布日期:2019/7/29 15:01:22 | 文章来源:郑州市建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查看有关部门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类型排名,发现起重伤害事故事故排名很是奇特,仅以近三年为例——

2016年起重伤害事故排名第三?

2016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333起,占总数的52.52%;物体打击事故97起,占总数的15.30%;起重伤害事故56起,占总数的8.83%;坍塌事故67起,占总数的10.57%;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81起,占总数的12.78%。

高处坠落事故第一、物体打击事故第二、起重伤害事故第三?

但是据网络文章分析(见本论坛第365期等文章),2016年年底,截止12月29日,2016年全年仅仅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突破200多起,是官方统计的56起的近4倍,仅低于高处坠落333起(官方统计,实际也远远高于这个数字),高于物体打击97起(官方统计,其中也包括由起重吊装引起的物体打击),排列第二。

2017年起重伤害事故排名第四?

2017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331起,占总数的47.83%;物体打击事故82起,占总数的11.85%;坍塌事故81起,占总数的11.71%;起重伤害事故72起,占总数的10.40%;机械伤害事故33起,占总数的4.77%;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及其他类型事故93起,占总数的13.44%。

高处坠落事故第一、物体打击事故第二、坍塌事故第三、起重伤害事故第四?

但是据网络文章分析(见本论坛第656期等文章),2017年年底,截止12月29日,2017年全年据不完全统计仅起重机械伤害以及相应机械、施工现场车辆伤害的事故接近200起,是官方统计的72起的近3倍,仅低于高处坠落331起(官方统计,实际也远远高于这个数字),高于物体打击87起(官方统计,其中也包括由起重吊装引起的物体打击)、坍塌事故81起,继续排列第二。

2018年起重伤害事故排名第三?

2018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383起,占总数的52.2%;物体打击事故112起,占总数的15.2%;起重伤害事故55起,占总数的7.5%;坍塌事故54起,占总数的7.3%;机械伤害事故43起,占总数的5.9%;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及其他类型事故87起,占总数的11.9%。

高处坠落事故第一、物体打击事故第二、起重伤害事故第三?

但是据网络文章分析(见本论坛第1030期等文章),2018年全年据不完全统计仅起重机械伤害以及相应机械、施工现场车辆伤害的事故为160多起,还是接近200起,是官方统计的55起的近4倍,仅低于高处坠落383起(官方统计,实际也远远高于这个数字),高于物体打击112起(官方统计,其中也包括由起重吊装引起的物体打击),还是继续排列第二。


也就是说按照官方统计起重伤害事故始终排在老三老四位置上,实际不然,这完全是统计数据出问题,起重伤害事故应该稳居老二的位置!

为什么会这样呢?

从起重伤害事故统计来看,起重伤害是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它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包括:桥式类型起重机,如龙门起重机、缆索起重机等;臂架式类型起重机,如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和轮胎起重机等;升降机,如电梯、升船机、货物升降机等;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滑车葫芦(手动、气动、电动)等作业等。例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绞入钢丝绳或滑车等伤害。同时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所以,许多划归为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实际上就是一种起重伤害,它还不包括起重机械设备造成的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和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另外由于在高耸的塔吊上长期作业引起的中暑等伤亡事故究竟是否计算在起重伤害中没有定论,也不见在其它伤害类型中体现,理应属于起重机械伤害范围,但未统计在起重伤害范围。

就此看来,实际上围绕起重作业造成的伤害远远高于现在的统计数据,起重伤害稳居建筑施工伤害事故第二应当是不争的事实。之所以产生这么大的误差,是因为目前在统计事故方面的种种原因。

从近期大家知道的刚刚发生的建筑起重伤害(包括各类机械伤害)我们不难认识到这一点。

例如今年进入7月份以来,与建筑起重伤害包括其它建筑机械伤害的有关事故至少有17起,但是官方报道的只有5起,也就是说,没有被统计的事故是官方统计的至少2倍,其中只有一起被认定为起重伤害,只是与起重机械设备事故有关的1%。这是造成与起重机械有关事故很难反映出来,误差很大的一个非常明显的事例。

我们搜索今年进入7月份以来与建筑起重伤害包括其它建筑机械伤害事故如下:

2019年7月2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江都区佳源世纪天城二期B地块21#-32#楼及配电房、设备房、幼儿园项目工程,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死亡2人(官方报道为高处坠落)。

2019年7月10日孝感市云梦县一在建工地塔吊大臂发生折断事故;

2019年7月12日江苏盐城市发生一起吊篮事故,3名工人从吊篮中甩出造成2死1伤(官方报道为高处坠落)。

2019年7月12日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金润新城二期20#楼,发生塔吊倒塌事故,死亡1人(官方报道为起重伤害,仅此一例)。

2019年7月13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里铺新村5号院项目发生塔吊吊运砸压1名工人死亡;

2019年7月14日丘北县一在建工地发生塔吊钢索断裂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官方报道为物体打击);

2019年7月15日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大路安置房二期二标段工程,1名塔机司机不慎从8层塔吊标准节滑落至5层(高度约8米)抢救无效死亡(官方报道为高处坠落)。

2019年7月16日大连一建筑工地发生塔吊倒塌事故;

2019年7月17日郑州市南三环郑尉路富田城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

2019年7月18日贵州省六枝一在建工地发生大臂发生折断倒塌事故;

2019年7月21日山东菏泽市城关街道鲲鹏路工地附近,两名工地施工人员因升降机(疑似吊篮)故障,同机器坠入五层楼下两墙夹缝中被困;

2019年7月23日邯郸市永年区紫御东城二期项目发生塔吊吊臂扭曲事故;

2019年7月24日贵阳一在建工地塔吊施工作业时大臂发生折断事故;

2019年7月24日重庆一在建工地塔吊发生倒塌事故;

2019年7月24日陕西咸阳一在建工地塔吊发生倒塌事故;

2019年7月24日江西修水一在建工地塔吊平衡臂发生折断事故;

2019年7月24日广西一在建工地塔吊发生倒塌事故

......

7月24日这一天,竟然有5起与塔吊有关的事故,但均未见官方的正式报道!

以上未注明的均为官方至今没有报道的事故,共有12起,但它们确确实实发生了,它们均与建筑起重机械有关(除吊篮有争议外)。

由此再一次证明当前起重伤害事故应当是继高处坠落事故后发生起数最多的事故,稳居第二,这就是真相!

起重机械设包括其他建筑机械事故的高发现象应当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


学校介绍 | 培训报名 | 领证通知 | 培训现场 | 理考现场 | 实操现场 | 证书查询 | 法律法规 | 在线报名 | 联系我们

关闭
在线客服
156 1773 1113
建安培训安全教育咨询微信

扫描微信添加好友

新闻动态

值得警惕:建筑机械起重伤害事故实际一直位居第二!

查看有关部门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类型排名,发现起重伤害事故事故排名很是奇特,仅以近三年为例——

2016年起重伤害事故排名第三?

2016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333起,占总数的52.52%;物体打击事故97起,占总数的15.30%;起重伤害事故56起,占总数的8.83%;坍塌事故67起,占总数的10.57%;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81起,占总数的12.78%。

高处坠落事故第一、物体打击事故第二、起重伤害事故第三?

但是据网络文章分析(见本论坛第365期等文章),2016年年底,截止12月29日,2016年全年仅仅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突破200多起,是官方统计的56起的近4倍,仅低于高处坠落333起(官方统计,实际也远远高于这个数字),高于物体打击97起(官方统计,其中也包括由起重吊装引起的物体打击),排列第二。

2017年起重伤害事故排名第四?

2017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331起,占总数的47.83%;物体打击事故82起,占总数的11.85%;坍塌事故81起,占总数的11.71%;起重伤害事故72起,占总数的10.40%;机械伤害事故33起,占总数的4.77%;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及其他类型事故93起,占总数的13.44%。

高处坠落事故第一、物体打击事故第二、坍塌事故第三、起重伤害事故第四?

但是据网络文章分析(见本论坛第656期等文章),2017年年底,截止12月29日,2017年全年据不完全统计仅起重机械伤害以及相应机械、施工现场车辆伤害的事故接近200起,是官方统计的72起的近3倍,仅低于高处坠落331起(官方统计,实际也远远高于这个数字),高于物体打击87起(官方统计,其中也包括由起重吊装引起的物体打击)、坍塌事故81起,继续排列第二。

2018年起重伤害事故排名第三?

2018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383起,占总数的52.2%;物体打击事故112起,占总数的15.2%;起重伤害事故55起,占总数的7.5%;坍塌事故54起,占总数的7.3%;机械伤害事故43起,占总数的5.9%;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及其他类型事故87起,占总数的11.9%。

高处坠落事故第一、物体打击事故第二、起重伤害事故第三?

但是据网络文章分析(见本论坛第1030期等文章),2018年全年据不完全统计仅起重机械伤害以及相应机械、施工现场车辆伤害的事故为160多起,还是接近200起,是官方统计的55起的近4倍,仅低于高处坠落383起(官方统计,实际也远远高于这个数字),高于物体打击112起(官方统计,其中也包括由起重吊装引起的物体打击),还是继续排列第二。


也就是说按照官方统计起重伤害事故始终排在老三老四位置上,实际不然,这完全是统计数据出问题,起重伤害事故应该稳居老二的位置!

为什么会这样呢?

从起重伤害事故统计来看,起重伤害是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它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包括:桥式类型起重机,如龙门起重机、缆索起重机等;臂架式类型起重机,如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和轮胎起重机等;升降机,如电梯、升船机、货物升降机等;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滑车葫芦(手动、气动、电动)等作业等。例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绞入钢丝绳或滑车等伤害。同时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所以,许多划归为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实际上就是一种起重伤害,它还不包括起重机械设备造成的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和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另外由于在高耸的塔吊上长期作业引起的中暑等伤亡事故究竟是否计算在起重伤害中没有定论,也不见在其它伤害类型中体现,理应属于起重机械伤害范围,但未统计在起重伤害范围。

就此看来,实际上围绕起重作业造成的伤害远远高于现在的统计数据,起重伤害稳居建筑施工伤害事故第二应当是不争的事实。之所以产生这么大的误差,是因为目前在统计事故方面的种种原因。

从近期大家知道的刚刚发生的建筑起重伤害(包括各类机械伤害)我们不难认识到这一点。

例如今年进入7月份以来,与建筑起重伤害包括其它建筑机械伤害的有关事故至少有17起,但是官方报道的只有5起,也就是说,没有被统计的事故是官方统计的至少2倍,其中只有一起被认定为起重伤害,只是与起重机械设备事故有关的1%。这是造成与起重机械有关事故很难反映出来,误差很大的一个非常明显的事例。

我们搜索今年进入7月份以来与建筑起重伤害包括其它建筑机械伤害事故如下:

2019年7月2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江都区佳源世纪天城二期B地块21#-32#楼及配电房、设备房、幼儿园项目工程,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死亡2人(官方报道为高处坠落)。

2019年7月10日孝感市云梦县一在建工地塔吊大臂发生折断事故;

2019年7月12日江苏盐城市发生一起吊篮事故,3名工人从吊篮中甩出造成2死1伤(官方报道为高处坠落)。

2019年7月12日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金润新城二期20#楼,发生塔吊倒塌事故,死亡1人(官方报道为起重伤害,仅此一例)。

2019年7月13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里铺新村5号院项目发生塔吊吊运砸压1名工人死亡;

2019年7月14日丘北县一在建工地发生塔吊钢索断裂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官方报道为物体打击);

2019年7月15日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大路安置房二期二标段工程,1名塔机司机不慎从8层塔吊标准节滑落至5层(高度约8米)抢救无效死亡(官方报道为高处坠落)。

2019年7月16日大连一建筑工地发生塔吊倒塌事故;

2019年7月17日郑州市南三环郑尉路富田城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

2019年7月18日贵州省六枝一在建工地发生大臂发生折断倒塌事故;

2019年7月21日山东菏泽市城关街道鲲鹏路工地附近,两名工地施工人员因升降机(疑似吊篮)故障,同机器坠入五层楼下两墙夹缝中被困;

2019年7月23日邯郸市永年区紫御东城二期项目发生塔吊吊臂扭曲事故;

2019年7月24日贵阳一在建工地塔吊施工作业时大臂发生折断事故;

2019年7月24日重庆一在建工地塔吊发生倒塌事故;

2019年7月24日陕西咸阳一在建工地塔吊发生倒塌事故;

2019年7月24日江西修水一在建工地塔吊平衡臂发生折断事故;

2019年7月24日广西一在建工地塔吊发生倒塌事故

......

7月24日这一天,竟然有5起与塔吊有关的事故,但均未见官方的正式报道!

以上未注明的均为官方至今没有报道的事故,共有12起,但它们确确实实发生了,它们均与建筑起重机械有关(除吊篮有争议外)。

由此再一次证明当前起重伤害事故应当是继高处坠落事故后发生起数最多的事故,稳居第二,这就是真相!

起重机械设包括其他建筑机械事故的高发现象应当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


版权所有:郑州市建安职业培训学校

咨询电话:15617731113

电子邮箱:hntspx@163.com